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秦岚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华美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两份判决书,秦岚一审胜诉,两方被告需向秦岚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秦岚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数万元。
据了解,两方被告分别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标题为《娱乐圈最干净的女星不是0黑料的景甜,而是37岁公开承认整形的她…》和《15年前被喷绿茶婊,如今被赞白月光?这个年近40的女演员真不容易》两篇文章,在文章中擅自使用秦岚的照片,利用名人效应及标题配图吸引阅读者,涉嫌侵犯了秦岚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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