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范冰冰与某电器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书。范冰冰在起诉书中请求该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20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肖像权侵权成立,范冰冰获赔经济损失20万元。
2018年3月,范冰冰发现某电器公司使用其照片进行商业宣传,且发布的内容涉嫌虚假代言,故以肖像权侵权为由将该电器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电器公司赔偿其相关经济损失200万元并登报致歉至少30天。2018年10月,法院一审判决该电器公司侵权成立,判令该电器公司登载致歉声明5日并赔偿范冰冰经济损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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