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林允名誉权案被告道歉:诽谤是为了蹭热度博眼球
首页资讯头条林允名誉权案被告道歉:诽谤是为了蹭热度博眼球

林允名誉权案被告道歉:诽谤是为了蹭热度博眼球

3月5日,徐某某通过微博账号“娱叭姐”发布手写致歉信,称造谣内容是“为了蹭热度、博眼球而散步的”,为对林允的侮辱、诽谤进行致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情形,并认真检讨自己的行为,吸取教训。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再次特提醒广大网友谨言慎行。

2月26日,演员费霞(艺名:林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徐**因发布侮辱、诽谤费霞的博文,被判令构成对费霞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十五日向费霞公开致歉,并赔偿费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0元整。该博主曾发布关于“林允很叛逆,会早恋,会骂人,还打人,被学校开除……”、“在学校里,惹了她的同学,多半都会受到报复的。女厕所也是她的作战范围,喝尿也是惩罚方式之一”等内容对林允造成了负面影响。

本文由网络整理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上一篇
“大师之光”青年编剧高级研习班沙龙活动落幕 丹麦知名编剧Jeppe Gjervig Gram分享创作信条
下一篇
吉克隽逸晒练拳照 身体多处淤青惹粉丝心疼

评论

共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