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黄子韬方面宣布与韩国SM公司专属经纪约案件在北京二审胜诉,SM主张的“专属经纪权”被驳回。
对此,韩国SM公司回应表示,与黄子韬之间的中国侵权诉讼相关的民事裁定书,是关于黄子韬方擅自进行的一项“专辑发行活动”构成侵权的内容,这与其所根据的专属协议之效力本身无关。
SM公司表示已在专属协议效力相关诉讼中取得二审的胜诉判决,专属协议被判定仍然有效。今后,对黄子韬违反专属协议擅自开展的演艺活动等,SM公司将继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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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黄子韬方面宣布与韩国SM公司专属经纪约案件在北京二审胜诉,SM主张的“专属经纪权”被驳回。
对此,韩国SM公司回应表示,与黄子韬之间的中国侵权诉讼相关的民事裁定书,是关于黄子韬方擅自进行的一项“专辑发行活动”构成侵权的内容,这与其所根据的专属协议之效力本身无关。
SM公司表示已在专属协议效力相关诉讼中取得二审的胜诉判决,专属协议被判定仍然有效。今后,对黄子韬违反专属协议擅自开展的演艺活动等,SM公司将继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利益。